弹指间娱乐网2017-11-01 热度:

“掮客”帮企业竞标行贿305万 一审获刑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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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电力企业委托后,联络国家电网负责招投标人员帮助提高“中标额”,再将所收企业巨款“咨询费”部分转给招投标人员……作为“中间人”的刘某,向国家电网下属公司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行贿305万元。

新京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

行贿305万元辩称“咨询费”

54岁的刘某大学文化,案发前无业。法院判决书显示,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期间,刘某为帮助科能电器有限公司提高在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采购项目中的中标率和中标量,先后多次给予“关系人”虞某以及通过虞某给予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建设分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于某,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某共计人民币305万余元。

案件开庭审理时刘某辩称,其接受委托为科能公司提供招投标代理服务,后将企业所付“咨询费”等费用转交并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虞某,自己在主观上没有行贿的故意。刘某辩护人表示,刘某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企业提供帮助,收取劳务报酬,后将部分款项支付虞某,刘某主客观上均不属于行贿。辩护人同时对指控的行贿金额提出异议,并表示刘某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请求法庭予以从轻处罚。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构成行贿罪,检方指控罪名成立。刘某所犯行贿罪,情节严重,法院综合各项因素,一审以行贿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洗浴中心谈“招投标”事宜

据了解,本案中涉及的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建设分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于某,目前已经被判刑;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某现已被另案处理。

根据证据显示,“关系人”虞某在收取刘某转来的相关企业所支付的费用后,与于某、张某多次商谈“招投标”事宜,地点均在北京市较有名气的洗浴中心“八号公馆”。虞某在证言中也表示,企业支付的“代理咨询费”有部分用于请张某、于某洗浴等花销。

对于双方为何选在洗浴中心面谈,新京报记者通过办案人员了解到,发生在垄断行业的腐败往往属于一个封闭的体系,此中的权钱交易做得非常隐蔽。作为对资源享有垄断审批权和规划权的核心资源部门,权力寻租的空间非常大,比如招投标中的中标率和中标量的规划,可能都由他们所掌控。